魔孽: 第四章 随心所欲,想杀就杀
星月国,第309区,【落日区】,中心区,一座豪华大宅内的正厅。
正厅里挂满了用金花点缀的深红色土耳其织锦。
在房间的凹处,有一个剑架,上面放着几把宝剑,剑鞘是镀金的,剑柄镶嵌着一颗颗晶莹夺目的宝石;从天花板垂下一盏琉璃灯,外形和色彩都很迷人。
地面上铺的是能陷至脚踝的豪华地毯;数道门帘垂落在门前,另有一扇门通向第二个房间,整个正厅都显得得富丽堂皇。
在这正厅的中央,孙剑仁跪在地上,一只手捂着脸痛哭着,可以很明显的看到,他的左脸上有一个红色的手印。
他前面站着一个一脸怒色的中年人,他的脸上有微微胡茬,皮肤黝黑,应该是经过岁月的洗磨,他的指尖微微的黑。好像是被烟熏过一样,能看得出来他长年抽烟。他的背梁很直,身材魁梧。此人正是孙家家主——孙朝阳。
“废物,真是个废物,滚滚滚,别让我看到你这没出息的样子。被人一激,就跟个猪似的,你说你命魂怎么就不是猪呀!滚。”
孙剑仁抹了把眼泪,说到底他还是个十六岁的少年,被人打成这样,一时也没了主意,回到家,将事情原原本本的说了出来。
“那,父亲,要不要我找人干掉那个掌柜子和那个贱民,他们实在是没有把我们孙家放到眼里。”
孙朝阳脸上怒气更胜,一脚踢在孙剑仁身上,让他在地上打了个滚。
“废物!平常让你多了解些东西,跟个懒猪似的,知道那个混账掌柜是谁吗?是TMD【落日区】星月分殿的殿主——柴天星!”
孙朝阳坐在阔椅上,喘着粗气,显然是气得不轻,挥了挥手说道:
“此时你就不要再管了,我自有安排。”
说完,孙朝阳转过身去,眼睛看向窗外,心里想着:这件事到底是谁策划的,星月殿?不太像,那个贱民?也不太对,小小年纪怎么可能将人心把握的这么好。
算了,还是先对星月殿的猎杀队,采取一些行动吧,让他知道,做一些事,是要付出代价的。
孙朝阳双眼眯起,回头看向孙剑仁说道:
“去,告诉你大哥,让他在十日后,命格觉醒完,收买些好苗子,招进我们家族,现在我们和星月殿的关系真是越来越紧张了。”
……
段礼走出酒屋后,将手上的一袋糯米交给段梦,喝了一口葫芦里的酒,恩——,辛辣!酸爽!
“梦姐,你先拿着这袋糯米,看看家里还需要什么,你就买点,我自己一个人,去往别处转转,你就不用管了。”
段梦疑惑的看了他一眼,没有多说什么,今天他的表现太反常,竟然敢动手了,随他了。
看着段梦离去,段礼转身穿过贫民区,向着丛林的方向走去,现在身上身无分文,家里也是过的紧巴巴的。
段礼想着往那个丛林深处看看,凭自己现在的隐匿功夫,躲避一些野兽还是可以的,运气不错的话,挖出一些药材,好好补补身子。
快要走出【贫民区】的时候,就看见旁边的一个破房子边,一个流氓满脸的狰狞,手拿一把匕首,对着正靠着墙的一位瑟瑟发抖的中年妇女。
“快点,把你怀里的那袋米掏出来,要不然我杀了你。”
流氓呲着牙,恶狠狠地说道:“知道我是在哪混的不,“疯狼”!臭女人,赶快掏出来,吓不傻你。”
女人脸上流着泪,将怀里的米抱着更紧了,“大兄弟,去你放过我吧,俺们全家就靠它了。”
段礼皱了下眉,这种事情他见多了,不论是前世今生,比这个女人更可怜的都见了不少,就是这个世道可怜人遍地。
不过,“疯狼”这个组织有点熟悉,想起来了,“疯狼”是活动在【半富区】的一个亡命组织,有几个命师撑腰,一直发展下线。
这个组织的实力不错,应按算是属于【落日区】的第三个势力中的一股吧。
这种事见多了,出不出手都无所谓,而且【落日区】有明文规定:不得无故杀人!
不过
段礼看了一下四周并没有人,确定这个流氓只是个普通人后,舔了一下嘴唇,略微谋划了一下便缓缓的靠了进去。
正在哭泣的妇女,忽然感到脖子一痛,便晕了过去。
段礼收回右手,趁着流氓发愣的时间,一击打在他的拿刀的右手下方,中指扣住他的小拇指,向下一按。
流氓只感觉右手一痛,下意识的松开了匕首,又忽然感觉到肚子被膝盖狠狠顶了一下,身体不由得向前倾。
段礼反手夺过这把黑色匕首,往流氓的脖子上一抹,收回膝盖,身子闪向一旁,猩红的鲜血喷出,段礼衣服上没沾一滴血,整个动作行云流水,像是艺术。
看了眼还在抽搐的流氓和昏迷在地的妇女,反手拿着匕首离开了。
一个普通人想来在疯狼里面也是没有多大地位的,如果那个妇女机灵点,这件事当作没发生,这也就是件无头案,没有谁会费力气追查这种事。
就算这个妇女是个蠢猪,引来星月殿的调查队,没有证据,谁会想到是一个连命魂都没觉醒的小孩。
这种没有风险的事情,就当练一下手脚是否利索,也是不错的,置于违反规定,不在考虑范围中。
他的背影渐行渐远,带着
他的叛逆,他的无情,他的恣意,他的妄为。
……
拨开已经涨到半腰高的杂草,段礼擦了擦脸上的汗液,虽然有些累,但这却是普通人的乐趣呀,他找了块石头随便擦了擦,就坐了上去,仰头看了看东方升起的太阳。
如果可以的话,找个桃花源隐居,何尝不是一件乐事。可惜,现在的自己还真没这条件。
先不说那个“梦”是怎么回事,记忆中,自己的身世可不简单,大名鼎鼎的【上官家族】!呵,这身份以后有自己烦的。
而且,【落日区】一年之后又一场大变,如果实力不足,别说谋划一点什么,被当作路人甲随手捏死,不是什么稀罕事。
如果你要问为什么不现在逃出【落日区】,前往被别的区域。
呵呵。段礼现在也就在【落日区】外围的这些荒山,野丘上走一走,转一转,走出这里就是【大盘山脉】。
真正的山脉中,与普通的山岭完全是两番景象,更高的山峰,更险峻的悬崖,更大的树木,更妖艳的花草……
真正的山脉,都是崇山峻岭,远不是普通的荒山丛林能够相比,只有山脉的崇山峻岭中,才能孕育出凶兽,普通丛林中的野兽,只能算是小动物而已,跟凶兽不能比。
没有到达百头之力的命师,出去就是个死!
更别提这些凡人了。这也是这些凡人,在【落日区】过的再差,也能活下去,走出去,真就是个死了。
而且作为一个命师,你本身的修炼就是逆天改命,脑袋都是拴在裤腰带上的,一年后的大变,谋划的好,又不是没机会获利。
一点小小的危险,就直接认怂了,干脆滚蛋吧。
再说,你就一定认为别的区,都是一副友好往来的模样吗,有人就有江湖呀,说不定人家更排斥你这个外人呢。
再近一点说,孙家在段礼心里就是一根刺,前世的血仇,段礼心里还真不想就这么放下。
段礼眼中爆发出无尽的色彩,一股睥睨天下的气势散发出来。今世,注定都是我的踏板!
起身继续寻找。
中午,段伯看着一身狼狈归来的段礼,连忙问道“我的娃,你去干啥去了,小梦也真是,也不把你看好。”
段礼苦笑一下:“段伯,我也不是小孩子了,哪里还用得着看呀!这不,我在野林子那边拔了一些嫩蘑菇,捉了一只野山鸡,中午做一道野鸡炖蘑菇正好不是。”
吃过饭后,段礼跟段伯打了声招呼,就走了出去,让他们不用担心。
继续走上午走过的道路,即使上午的收获不怎么好,但段礼眼中闪过的只有冷静,没有任何的不耐烦,如果因为这件小事,就变得焦躁不安,前世的千年修练,那也这是炼到狗身上去了。
心里想着,段礼的眼睛可不停,左瞅瞅,右看看,等等,这树看起来有点精力过剩呀。
段礼走了过去,眼前的这棵树,树木的枝梢交错着,伸展开来的繁盛的枝叶相互缠绕在一起,旺盛的叶子几乎要冲了出来。
段礼看向下边的这片土,有点不对劲。
段礼伸手掏了掏,拿出匕首挖了起来,“哦,是个野山参。”
声音中带了点欣喜,药材分为十年,百年,千年。百年的,就可以称作药王了。有了这野山参,段礼就能更好的打造筋骨。
十日后的命格觉醒只有这一次机会,能在此之前多强化强化,是很有好处的。
仔细看了看手中的野山参,有着七八十年的年头了,可惜若是是百年,便是药王了,那时的效果更好。
随即又笑了一下,自己能在这片野林子里,找到这山参,也算是大福缘了。
当然,想来整个【落日区】有他的这个眼力的人怕是不多,将野山参装进随身携带的包裹里,段礼喘了口气,今天走的路相当于这具身体十几天走的路了,到底还是身体素质不行。
但还得继续呀,野山参虽好,但若是自己想做“药膳”还是不够呀。
寻找继续,最后,快要日落的时候。
段礼找到了一小片蓝竹笋,鲜嫩的蓝竹笋,有的才刚刚冒头,不错,不错,正是目标之一!
蓝竹笋和普通的竹笋没什么两样,只是颜色和水晶一样,十分好看。那就先拔两根晚上尝尝鲜,那些嫩竹笋,等药材都找齐再拔也不迟,不然现在都拔光了,等用到的时候,就不新鲜了。
说做就做,夕阳西下,段礼怀里揣了几根竹笋,向家的方向走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