残花承影: 有了血与肉的杀手
正月初一,风依旧吹,雪依旧下。
人当然也依旧杀,就连他也忘了这是第几个了,只是麻木地拔出沥了血的剑,擦干净,归鞘。
这是他的任务,是他每天日常,是一直做到死的事。
因为不做,就是他死。
但他根本不在乎这些,恰恰相反,他不怕死,而且还一直在找一个人来杀死他。
这就是他成为御庭令特使的原因,每天都可以在刀剑上寻找对手、追求死亡。
可惜,他是无敌的,他们都这么说。
“呵,就这点本事?”
他不屑地瞟了一眼地上断了气的狰狞大汉,这个人叫陌通,号称“斩雁刀王”,以十二路狠辣凌厉的斩雁刀法而出名。
可惜,再凌厉的刀法,也比不过他手中的剑。
还有,“斩雁刀法”这个名字,让他听起来很不爽……
所以,只是一剑,这“斩雁刀王”陌通就躺下了。
他还没有看清这人如何出剑,就死了;还来不及感到身上的疼痛,就死了。
死得很快,也很安详。
“呵哈,好快的剑!李寻雁的剑果然追得上飞雁!”
突然,一道阴阳怪气地声音传来,但却不见人影,这声音并不大,林子也倒是挺空旷,但这声音却好像在林子里的各个角落都能听得到。
就连那说话人的鼻音,也仿佛都听得到。
这不是别人耳朵好,而是说话的人功夫高。
听见这熟悉的声音,李寻雁不由得眉头一皱,道:“我今天不想杀你,所以别惹我。”
“是不敢杀吧?”
声音再次传来时,那说话的人已经出现在李寻雁面前了。
这悄无声息的轻功,就像鬼一样。
而这个人长得确实挺像鬼:脑袋不圆不正,一大一小的眼睛,毫无立体感的扁鼻子……好像五官是随意拼凑而成的……
他的嘴角歪斜着,流着哈喇子,崩断了几颗的龅黑牙散发着腥臭味,好像隔着十里外都闻得见……
这副容貌若是放到现代的整容医院去,恐怕医生也是束手无策……
难以想象,他在当初在娘胎里经历了什么,亦或是他娘当初养了一个胎盘……
总而言之,他能坚持活到现在,就是一个励志的故事!
没有几个人想正面与他说话,李寻雁也是如此,只有转过头不耐地道:“安公公,你说这话是嫌命长了吧?”
原来这鬼一般的人不仅长的丑,还是一个太监。
安公公见李寻雁如此看不起自己,而且还毫不掩饰地不给面子,但却也装作不在乎,只是阴阳怪气地笑着调侃道:“哈哈,此言差矣!嫌命长的,不一直都是李特使你吗?”
李寻雁闭了眼,深吸一口气,然后平静地开口道:“我自然嫌命长,所以也不忌惮你什么。”
听言,安公公的那狭小的眼睛不由自主地眯成了一条缝,神色低沉而暗露凶光,却依旧阴阳怪气地笑道:“所以,就算杀了我,你也无所谓!不忌惮什么!更不怕什么!”
李寻雁不语,只是淡笑着,然后很老实地点点头。
这确实是很老实地点头,安公公也看得出来,他是认真的,因为他从来不开玩笑。
安公公见状气得咬牙切齿,狠狠地盯着他,这眼神就如一条敌不过庞大猎物的毒蛇,只能在远远地用视野窥视,一直寻找机会伺机而动。
小心眼的人,都是如此。
其实他的武功也很高,但比起李寻雁还差了十条街,不过他自信有一百种方法能让李寻雁死无葬身之地。
可惜他不能,更不敢!因为他不是来杀人的,而是来叫李寻雁杀人的。
这是皇命,是太子令。
太子就是他的主子,而他则是一条狗。
狗是忠诚的,他也必须是,所以他忍着,冲着李寻雁开口笑道:“太子有令,要李特使你去杀一个人。”
李寻雁皱了皱眉,不耐地指着地上“斩雁刀王”陌通的尸体,道:“若是杀这样的人,就别找我。”
安公公“噗嗤”一笑,本就丑陋的脸更加显得狰狞,那阴阳怪气的声音对李寻雁道:“听说了洛阳李家的灭门案了吗?”
李寻雁听言,眉头一挑道:“自然听说了,不过就是李家人自作自受罢了。”
安公公笑道:“李家人如何自作自受,这个本公公不管,李特使想必也懒得管。”
李寻雁嗤笑道:“既然我们都不管,那我们还扯什么?”
安公公又笑道:“你我虽然不管,但是御庭令要管,太子也要管。”
李寻雁眯了眯眼,笑道:“然后?”
安公公弯了弯嘴角,笑道:“李特使你隶属御庭令,而我又隶属太子,我们都一样得为上级办事……”
“不不不!”李寻雁听言立马打断道,“我们不一样。”
安公公瞪眼问道:“什么?”
李寻雁嘴角一咧大笑道:“呵,我是人,你是狗,我们自然不一样,哈哈哈哈!”
安公公听言,神色凝住了,眼中流露出了无尽的杀意。
“想动手?”
李寻雁自然察觉到了安公公的杀意,却是“呵”的一声,把左手中的剑往前一立,连剑带鞘地入土三尺。
“敢动一下,我让你立马投胎!”李寻雁一字一句地缓缓说道,凌厉霸道的剑意与杀气直指安公公。
安公公“咕嘟”地咽了口口水,纵然是心中有万丈怒火与无尽杀意,也得一口气咽下去,得忍着。
因为他不是李寻雁的对手,他知道自己正面对立是干不过李寻雁的,甚至接不下他三招。
安公公只有忍着,然后挤出一副笑容道:“哈哈,本公公今天专门来见李特使,可不是要你来杀我的。”
李寻雁冷笑一声,道:“有屁快放!”
“你……”安公公怒目一瞪,却只是敢鼻孔“哼”两道气儿,继续忍着道:“李特使你不是一心求死……”
安公公话到一半,又见李寻雁的眼神忽然一冷,立马折转话锋道:“好好好……李特使你不是一心想找个对手吗?听闻那天屠洛阳李家一门的苏家旧人剑术高强,只凭一人一剑就杀了李家几十口人,你不想去会会他?”
李寻雁眼中闪过一道难以言明的神色,随即嘲讽道:“太子的主意?”
安公公听言顿了顿,看着李寻雁道:“没错。”
李寻雁沉默了,片刻后嘲讽似的道:“当年杀了一次,还不够?”
安公公也嘲讽似的笑道:“当年你不也杀了一次吗?”
李寻雁听言,眼神突然一冷,安公公骤然间感觉周围冷了许多。
就是那种摄人心魄的冷。
但安公公此刻却是不怕了,依旧嘲讽道:“怎么?难道本公公有哪里说的不对?”
李寻雁一听,更是怒火中烧,却是始终没有动手。
因为事实确实如此。
安公公见状,暗暗舒了口气,又接着道:“而现在那苏家旧人回来了,可能就是苏家大公子苏长铭。”
李寻雁此刻面无表情,冷冷的说道:“为了报仇。”
安公公道:“没错。”
两人沉默了,各有各的心思。
片刻,李寻雁终于打破了平静,道:“这次,我不杀他。”
安公公惊讶了,仿佛眼前的李寻雁已经变了另外一个人。
以前的李寻雁,是无情的,只有剑与血。
而现在,他好像多了些什么,让他变成了另外一个人。
这不是安公公认识的李寻雁,更不是太子想要的杀人机器。
他们哪里还记得,李寻雁也是人。
是人就有情,就算是再冷再利的剑,也灭不了情。
安公公接着道:“你不杀他,他就会来杀你!”
李寻雁点点头道:“没错。”
安公公又道:“剑术高超的他,不就是你一直追求的对手?”
李寻雁又点点头道:“没错。”
安公公顿了顿,接着又道:“据说有人看见了苏长铭的剑法,简直出神入化,这种剑法从来没有人见过!”
李寻雁眼神一动,似是在挣扎,却终究是回答了一个“不”字。
最后见状,安公公已是眼珠发红,大声地吼道:“你不愿杀他,那就去死在他的剑下!以一个剑客的身份去领教他,看看是他的剑利些,还是你的剑更强些!”
李寻雁没有再回答,安公公此刻却是笑了:“的确,你去与苏长铭决斗,是让太子以及御庭令都高兴的事。”
李寻雁还是不语,安公公又接着冷笑道:“难道这不也是你现在心里所希望的?”
李寻雁终究是点了点头,这的确是他所追求的。
每个人都有追求,无异于金钱、名利、权势,剑客也是人,剑客的追求便是剑。
人人都说无情的剑客只爱剑,不把钱权名利放在眼里,其实都是扯蛋。
一个无名的剑客,击败了一个比自己强的剑客,他就有了名。
击败了无数个比他强的剑客,那他就名满天下了!
等到名满天下的时候,自然就有了钱!有了权!有了势!
自然,还有数不尽女人……
李寻雁自然明白这个道理,虽然他坚信自己只是想找到更强的人,然后击败他、杀了他,要不然就被他杀死。
现在就有一个人,是屠杀了江湖上有名的洛阳九剑李家的人,只凭一人一剑。
击败他,足以让本就出名的李寻雁在江湖上人人皆知。
他也想让自己的名字永远地流传在江湖上。
在挣扎,所以他没有回答。
安公公终究是在帝王将相面前的人,察言观色与耍套路丝毫不比他的功夫差,见李寻雁不说话,便知道这不是否认,更是没有反对,所以便笑着从怀里掏出了一封信纸,递了过去。
李寻雁疑惑地问道:“这是什么?”
安公公笑了:“你心里想的。”
李寻雁接过信,安公公就走了,就像他来的时候一样,像鬼一样悄无声息。
李寻雁也不拦他,反正又不是情人,况且这长得像鬼一样的人谁想留?不赶就不错了!
李寻雁拆开了手中的信封,一股熟悉而又令人厌恶的感觉涌上心头。
手中的信纸是惨白的,上面的字却是暗红的,散发着腥臭味。
这自然是血,发臭的血,令人作呕的血,对于李寻雁来说自然是十分熟悉。
李寻雁震惊了,却不是被血震惊,而是被这寒心的内容震惊:
“沐风正月十九日,昔日家门破败时。
夜半时分,提上你的头颅来苏家旧府。
像当年你杀我一样,我杀你。”